北大方正人寿附加豁免保费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09-11 11:02: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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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海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须经我们在保险单或批注中注明始为有效。
本附加合同附属于主合同,但不构成主合同的一部分。主合同的构成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 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为 准。
本附加合同的英文简称为 WP。
第二条 投保范围
释义 1
如果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就是您本人,且您的年龄在十八周岁 至六十周岁之间,您可以为自 己投保本附加合同。
第三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适用于主合同)为以下两项的较小者:
释义 2
一、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 至主合同的交费期满日;
释义 3
二、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适用于附加合同)为以下两项的较小者: 一、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至附加合同(如适用者)的交费期满日; 二、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周岁后的第一个保险合同周年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在我们同意承保、签发正式保险合同并收到您交付的首期保险费的条件下,我们所承担的保 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附加合同约定情形发生时终止。我们签发 保险合同作为保险凭证;但即便我们已经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合同,如果因为您的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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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未能在和您约定的时间内收到首期保险费的,本附加合同自始不生效,我们自始不承担 保险责任,您应当将我们签发的保险合同返还给我们。
第五条 犹豫期
您收到本附加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我们给予您十日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附 加合同。
如果您确定本附加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解除本 附加合同的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退还本附加合同及首期保险费发票原件。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本附加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附加合同正式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 险责任。我们将无息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曾接受过我们的体检,体检费用须 自行承担。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的有效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被确定为本附加合同内所界定的全残释义 4,我 们将在被保险人全残持续期间,豁免主合同和各附加合同(如适用者)到期应交的保险费。 在理赔核准后,我们将自被保险人开始全残后的首个交费日开始豁免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 费被视作已支付的保险费,主合同和各附加合同(如适用者)持续有效。
豁免保险费的保障生效后,我们不接受任何保险利益变更的申请。
第七条 责任免除
请您注意,下列情形的发生将导致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受益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的;(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 5; (4)被保险人斗殴释义 6,酗酒释义 7,自杀及故意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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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 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 9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10的机动交通
工具;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释义 11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7)被保险人患艾滋病释义 12(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释义 13(HIV 呈阳性);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释义14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从事以下高风险运动:潜水释义15、滑水、滑冰、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释
义 16、探险释义17、武术比赛释义18、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释义19、赛马、赛车。
发生上述(1)至(10)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体残疾,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责任。
第三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豁免保险费的受益人默认��被保险人本人。
释义 20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 注或者附贴批单。我们对因变更受益人所引起的纠纷不负任何责任。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
第九条 申请资料
豁免保险费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