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14-09-11 10:36: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5.5.23
语言能力
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 个月(声
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除声带完全切除等情形外,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年龄必须在三周岁以上,并且
提供理赔当时的语言能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
不在保障范围内。
5.5.24
重型再生
障碍性贫
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5.5.25
主动脉手
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
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
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5.5.26
严重多发
性硬化
指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多发性硬化必须
明确诊断并由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而且已
经造成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
永久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害,指被保险人持续180天无法独立完成下列基本日
常生活活动:
(1)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或者
(2)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5.5.27
因职业关
系导致的
人类免疫
缺陷病毒
(HIV)
感染
被保险人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者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者其他
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感染必须是在被保险人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属于以
下列表内的职业;
(2)必须提供被保险人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5天以内进行的检查报告,该报告
必须显示被保险人血液HIV病毒阴性和/或HIV抗体阴性;
(3)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月内证实被保险人体内存在HIV病毒或者HIV抗
体。
职业限制如下所示:
医生和牙科医生 护士
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 医院护工
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 救护车工作人员
助产士
5.5.28
重症急性
胰腺炎
指急性胰腺炎伴有脏器功能障碍。被保险人所患的重症急性胰腺炎必须明确诊
断,按APACHEⅡ评分达到8分或8分以上和Balthazar分级系统达到Ⅱ级或Ⅱ级以
上,并且接受了外科剖腹手术治疗,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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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5.5.29
肌营养不
良症
指一组遗传性肌肉变性性病变,临床特征为与神经系统无关的肌肉无力和肌肉
萎缩。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
项或三项以上。
5.5.30
系统性红
斑狼疮-
III型或
以上狼疮
性肾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表现有多系统损害的慢性系统性自身免疫病,其特点是
血清具有以抗核抗体为代表的多种自身抗体。
本合同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活检确认的,符合WHO
诊断标准定义III型或III型以上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他类型的红斑
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的狼疮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內。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I型 微小病变型
II型 系膜病变型
III型 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IV型 弥漫增生型
V型 膜型
VI型 肾小球硬化型
5.5.31
慢性呼吸
功能衰竭
指慢性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
须明确诊断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休息时出现呼吸困难;
(2)动脉血氧分压(PaO2)《 50mmHg;
(3)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 80%;
(4)因缺氧必须接受持续的输氧治疗。
5.5.32
1型糖尿
病
1型糖尿病的特征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严重胰岛素缺乏导致慢性血
糖升高,需要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进行机体的葡萄糖代谢和维持生命。被保险人的1型
糖尿病必须明确诊断,而且有血胰岛素测定及血C肽或尿C肽测定结果支持诊断,
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已经持续性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