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长顺两全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28 10:43: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本日)之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计划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届满日之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且在交费期间届满日之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届满日(含本日)之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4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9.3);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9.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9.6)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见9.7)。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本合同终止。
三。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满期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只能于保险事故发生之前,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本公司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本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的申请
1、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被保险人的生存证明。
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本公司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时给付。若被保险人身故,则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余额将支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保险合同;
(2)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