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C款)
2014-09-26 10:38: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C款)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年金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向被保险人给 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对于即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按本合同 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2)对于延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年金领取起始日的现 金价值(见 7.2),按本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身故保险 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 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关于本合同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1.1 合同构成5.1 受益人
1.2 投保范围5.2 保险事故通知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5.3 保险金申请
5.4 保险金的给付
2.本合同提供的保障5.5 诉讼时效
2.1 年金领取起始日
2.2 年金领取方式6.投���人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2.3 保险期间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4 保险责任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 被保险人变动
3.如何交纳保险费6.4 年龄错误
3.1 保险费的交纳6.5 地址变更
6.6 失踪处理
4.投保人权利6.7 争议处理
4.1 犹豫期
4.2 合同内容变更7.本合同中的重要术语
4.3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1 团体
7.2 现金价值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C 款)条款目录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读本条款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C 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本合同
1.1 合同构成 人保寿险团体年金保险(C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 或其他保险凭证、所附的投保单及相关文件、有关的声明、批注单及其他约定书 构成。
1.2 投保范围 团体(见 7.1)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同意,参 保成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须 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
1.3 合同成立 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生效日 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月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 算。
2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1 年金领取 起始日
2.2 年金领取 方式
年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由投保人与本 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单上载明。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时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于保单生效日开始领取。
年金领取分为即期领取和延期领取,年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 即期领取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保单生效日;延期领取的年金领取起始日为本合同 约定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向被保险人给 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对于即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按本合同 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2)对于延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年金领取起始日的现 金价值(见 7.2),按本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身故保险 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 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 如何交纳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 交纳
4 投保人权利
本合同保险费一次交清。
4.1 犹豫期 投保人于签收本合同后 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 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书面申请撤销 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撤销后 30日内,本公司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4.2 合同内容 变更
4.3 投保人解 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