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紫荆花两全保险(万能型)
2014-09-24 08:26: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 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 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 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部分 如何领取保险金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及时通知我们,否则由于通知延误,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我们对无法认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领
一、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及返还账户价值若被保险人身故,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理赔: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或政府职能部门法医出具的尸体检验报告;
4、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索赔权利人须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与被保险人死亡相关的医学资料;
7、 索赔权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8、 我们所需且索赔权利人能够提供的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日,索赔权利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材料向我们申请给付满期保险金:
1、 本合同;
2、 索赔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及索赔权利证明;
3、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和生存证明。
索赔权利人必须到中国大陆境内我公司分支机构提交理赔申请。我们收到申请人上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及所列的证明材料后,对确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 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所列的证明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 保险金的数额暂时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的证明材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 保险金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第十条 欠款的扣除
我们给付各项保险金、个人账户价值时,如果您有尚未交付的各项费用或与我们有尚未结清的其他债务 关系,我们将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后再给付。如在保险单借款期间出现本条约定情况,您应在取得我们同 意后方可部分提取账户价值。
第十一条 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索赔权利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失踪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下落不明,后经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宣告日为被保险人身故日,并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重新出现且确知其没有死亡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 十天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们。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身故,在必要时我们可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鉴定,以确定被保险人发生身故的原因。
第四部分 保险费的交纳和分配
第十四条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分配和相关费用 一、我们按照下表从您交付的保险费中扣取保险单初始费用,其���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首期保险费 初始费用比例
小于 50 万元 3.5% 小于100 万,不小于 50 万元 3%
不小于 100 万 2.5%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在每个保险单月处理日从个人帐户中扣取当月的保险单管理费和风险保险费。 保险单管理费是我们向您扣取的服务管理费,收取标准见下表。
首期保险费 保险单管理费
小于 50 万元 8 元/月
小于100 万,不小于 50 万元 5 元/月
不小于 100 万 0 元/月
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风险保险费均为零。 如您选择投保附加合同,则附加合同的月交保险费将以风险保险费的形式在每个保险单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