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领创未来累积式分红保险(D款)
2014-09-23 11:45: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们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本合同项下的保障和利益
2.1. 保险金额
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在18 周岁以下,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年交基本保险费数额的20 倍。
如果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在18 周岁以上(含18 周岁),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下述两项金额之和:
① 年交基本保险费数额的20倍;
② 年交额外保险费数额的5 倍。
2.2. 我们提供的保障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给付当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作为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的保险单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我们同时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支付上述两项金额的差额部分,本合同终止。
2.3. 我们不承担的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 年内自杀,如本合同有复效情形的,则该2 年期限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计算;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之一而身故的,本合同均终止,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第3.11 款的规定计算我们收到被保险人死亡通知之日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并及时向您或其他权利人返还。
2.4. 保险金受益人
一、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均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我们。您和被保险人填写并向我们提交变更申请书后,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方能生效,我们将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满期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三、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四、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此项遗产的继承人依法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5.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一、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日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查勘、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二、满期保险金的申请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年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保险单原件;
2.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件原件;
3.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领取保险金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三、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本合同保险期间的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材���向我们申请身故保险金:
1. 保险单原件;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