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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

2014-09-23 11:32: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怎么样?

  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退休金

  一、退休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该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领取退休金:

  1.一次性领取:我们按照其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一次性给付退休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领取时我们提供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确定的分期领取方式领取退休金。我们将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按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及领取时该领取方式对应的转换标准,分期支付给该被保险人,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提前退休的,该被保险人可以在按照国家规定办妥提前退休手续后向我们申请领取退休金,我们将按照收到该被保险人申请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给付退休金,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领取方式之一。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退休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之前身故,我们按下列二者之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该被保险人死亡之日的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价值与终了红利之和; 2.您已为该被保险人交付的全部保险费。

  

  恒 安 标 准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Heng An Standar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条款

  1. 您与我们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需要了解的内容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和构成

  您与我们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为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所使用的保险条款为恒安标准领创未来团体累积式分红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保险条款”)。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本保险条款、投保申请书、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文件共同构成。

  我们在本保险条款第7 条中对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术语含义以该条中的解释为准,请您注意阅读。

  1.2. 投保条件

  一、投保人

  经您团体内符合以下投保条件的人员同意,您可以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本保险。投保时,您必须为您团体内符合以下投保条件人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的人员投保本保险,且您所投保的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不得少于5 人。

  二、被保险人

  凡投保时年龄在16 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在职人员,均可以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1.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1.4. 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一、保险责任的开始

  在您完全填写投保申请书、交付首期保险费,且我们签发保险单的情况下,本合同从您交付的首期保险费到账之日起生效。我们承担的保险责任从本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开始。

  二、保险责任的终止

  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1.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2. 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3. 本合同其他条款列明的保险合同或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形。

  1.5. 犹豫期

  本合同生效后,自您书面签收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您享有10 日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阅读本合同。若您认为本合同不符合您的需要,您可在该10 日的犹豫期内要求对尚未开始领取退休金或保险金的被保险人解除本合同。您只需填写解除保险合同申请,并连同保险单原件、保险费交费凭证、以及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一起在犹豫期内送达给我们。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您为退保的被保险人已交的保险费。

  1.6.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不承担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可以口头或书面询问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您有义务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