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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3 08:42: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海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海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3.2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满期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我们无息返还本合同及其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的已缴保险费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F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享有的现金价值权益。..。..。..。..。..。..。..。..。..。..。..。..。..。..。..。..。..。..。.5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7.1

  F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缴纳保险费。..。..。..。..。..。..。..。..。..。..。..。..。..。..。..。..。..。..。.4.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F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F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诉讼时效

  3.6 失踪处理

  4 保险费的缴纳

  4.1 保险费的缴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借款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 解除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 险

  8 如实告知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8.3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年龄性别错误

  9.2 合同内容变更

  9.3 地址变更

  9.4 争议处理

  10 释义

  10.1投保年龄

  10.2周岁

  10.3法定身份证明

  10.4保单周年日

  10.5保单年度

  10.6不可分解的附加合同

  10.7毒品

  10.8酒后驾驶

  10.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0.10无有效行驶证

  10.11现金价值

  10.12利息

  10.13借款利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海

  康「健康赢家」两全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

  声明和批注及其它约定书构成。

  若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我们需要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合 同及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 内容与正本不同,则以正本为准。

  1.2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投保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对本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我们同意承保并收取第一期保险费后开始。我

  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本合同的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

  我们自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单 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起,有十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 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 除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