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盛世鲲鹏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22 09:06:3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表所示:
保单年度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第 5年
合同解除
费用比例10%9%8%0%0%
三、部分领取费用
(一)部分领取费用是指您在犹豫期后申请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时 我们收取的费用,我们将从您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中扣除。
(二)部分领取费用的扣除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单年度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第 5年
部分领取
费用比例10%9%8%0%0%
4.3 保证利率 一、我们提供的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 2.5%。
二、我们有权在每个会计年度对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保证利率将不低 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税后利率,且须符合当时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4.4 结算利率 一、我们每月至少结算一次。我们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结 合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个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并从 结算日起 6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每次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且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高于最低 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在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相关 规定的条件下,我们有权更改结算利率的确定频率。
4.5 保险合同账户利息 一、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或本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日以 复利结算。
二、若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上个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利 率为本次公布的结算利率。
三、若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期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 利率为本合同最近一期公布的结算利率。
4.6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的部分领取
一、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但
须满足以下条件:您每次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的金额不得低于
1000元,且领取后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扣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其利息以及其 他欠交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不得低于 5000元,余额低于 5000元的,我们 视您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二、您申请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时,须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一)部分领取申请书; (二)保险合同; (三)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您所能提供的与本项申请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我们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 30日内,在扣除本条第 4.2款约定的部分领取费
用后给付您申请部分领取的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4.7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一)保险合同账户建立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于您足额交纳的保险费;
(二)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增加;
(三)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实际领取金额减少;
4.8
保单质押借款(四)每月收取合同管理费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收取的合同管理费减少。
一、 本合同生效满 90天的,经书面申请且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向我们办理保
\ 保险费的交纳
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以借款时本合同账户价值扣除未偿还的借款及其利息
以及其他欠交款项及其利息后的余额的 80%为最高限额,每次借款期限最长 不超过 180天。
二、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借款及利息,
则所欠的借款及利息将作为新的借款按我们最近一次宣布的利率计息。 三、 借款本息达到本合同账户价值时,本合同终止,本合同账户价值将全部用于
偿还借款本息。
四、 您申请保单质押借款须填写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凭保险合同原件、您 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5.1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保险费为您在投保时一次性足额交清。
] 合同解除和变更
6.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
及风险
一、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
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日内在扣除本合同第 4条第 4.2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费用后向您退 还本合同的账户价值。
三、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2 合同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若您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当向我们提出变更合同的申请, 在您与我们达成一致后,可以对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变更,变更可以用在保险 合同上批注、附贴批单的方式进行。
二、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