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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团体定期寿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9-16 09:19:1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动者投保本保险时,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二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一、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投保单位证明;

  2.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有效身份证件;

  3.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死亡证明或验尸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投保单位证明;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二级或以上医院或者由法定机关出具的与全残有关的证明或资料,或者其他本公司认可的全残证明或资料;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五条 释义

  1. 本公司: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 净保险费及未满期净保险费:净保险费是指所交保费中扣除管理费(含营业费用、各项税金、保险保障基金等)和代理费后的部分,扣除部分占所交保费的25%。

  未满期净保险费=所交保费中的净保险费×(自合同解除之日至该期保费所对应的承保期间结束时的天数)÷ (该期保费所对应的承保期间的总天数)

  3. 退保金:退保金等于此二项金额之较小值:1)合同解除日的未满期净保险费,2)净保险费减去已赔付保险金总额之差。若按此方式计算的退保金额度小于零的,则退保金取值为零。

  4. 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1年增加1岁,不足1年的不计。

  5. 有效身份证件:指依据法律规定,由有权机构制作颁发的证明身份的证件、文件等,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等。

  6. 自动承保限额:指本公司根据投保团体的规模、人均申请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的、无须进入下一步核保程序即可接受承保的保险金额额度。

  7.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8. 保险事故: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