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晶彩安康两全保险
2015-07-02 11:24: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身故保险金 二、全残保险金 三、满期保险金
保障期限:10-30年以下 30年-终身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合同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有 | 被保险人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保险合同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
满期保险金 | 有 | 若被保险人于保单期满日24时仍生存,则我们按累计已缴纳的保险费的120%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我们不再承担给付其它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它权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君龙晶彩安康两全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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