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金运来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5-07-01 13:28:2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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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 有 | |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 有 | |
公共交通意外高残额外保险金 | 有 |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五周岁。
责任免除一、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高残额外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起二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患精神疾病;
9.被保险人中暑、流产、分娩;
10.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详细条款
长生金运来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投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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