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吉祥无忧保障计划(B)款
2015-06-10 12:38: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吉祥无忧B款—兼具实现“财务安全”和“财富增值”的双重功能。保障更高,范围更广,期限更长,集高额重疾保障、保证收益、分红机会以及其他家庭保障于一体的吉祥无忧升级版。
缴费方式:年交 月交 趸交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有 | 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时,经我们审核同意,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额外给付保险金 | 有 | 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以下四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或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之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以下四项疾病中的一项或多项,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额外给付保险金,但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此后不再给付额外给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有 |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您已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保险费之和的108%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有 |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全残,并且经过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确认,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与本合同所载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有 |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我们将按您已交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30天——55岁
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保险期间:10年,20年,至50/55/60/65/70/75岁
缴费方式:趸交,年交,月交(月交保费=年交保费*0.09)
详细条款
吉祥无忧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条款
附加吉祥无忧提前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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