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安联超级随心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09 09:24:3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8.4 变更住所与通讯地址

  您或被保险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否则,所有我们的通知信息都将按我们最近所知的地址发送,并视为已送达您或被保险人。

  8.5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间内,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经您和我们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后,应当由我们在原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我们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8.6 法律法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中的任何部分,若与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都应作相应的修改。

  8.7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同意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1. 保单生效日 保险单所载的我们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开始日期。所有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此日期为计算依据。

  2. 保单周年日 保险单所载的保单生效日之后每一年中保单生效日的对应日。

  3. 保单年度 自保险单所载的保单生效日算起的每个周年期间。保单生效日包含在第一个保单年度中。

  4.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在保单年度末的金额将列示在本合同所附的现金价值表的对应列内。实际退保时的现金价值系基于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根据合理的方法换算所得。若您选择的红利分配方式为增加保额,则该现金价值还包括因红利而增加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5.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准,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周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依此类推。

  6. 全残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或者因意外事故的伤害而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即认为全残。若被保险人接受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全残保险金。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生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 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专科医生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7. 终末期疾病 指被保险人达到疾病的终末期状态,所患疾病依现有的医疗技术无法治愈或缓解,且将导致被保险人在未来六个月内死亡。在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和医生的同意下一切积极治疗已被放弃,所有治疗措施仅以减轻患者痛苦为目的。

  8. 意外事故 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9.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所载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正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