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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B款

2014-09-05 09:57:0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并在保险单上载 明。

  2.2

  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基本保险金额相同。

  2.3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2.4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全残(见 7.1),我们豁 免被保险人全残以后主合同及其保险期间超过一年(不含)的附加合同

  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但初次投保本附加合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因意外伤害(见7.2)之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 费的责任,向您无息返还本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本附加合同终止。

  我们豁免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或其他 未还清款项的,须先补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

  2.5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一、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杀(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活动;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附 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见7.3)。

  Ž 您的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须一次性交清。

  3.2 宽限期间 本附加合同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自保险期间届满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 日为宽限期间。 对宽限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承担保险责任,但在豁免保险费时 您须先补交欠交的续期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间结束时仍未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在宽限期 间期满日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3 如实告知 在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我们会向您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 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 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 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 行使而消灭。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 我们对于本附加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 任,但退还保险费。

  • 您对本附加合同拥有的权利

  4.1续保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以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则本附加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零时起作为新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

  为一年。

  若经我们审核,不同意您续保本附加合同的,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本附加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日 24时起效力终止。

  续期保险费根据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本附加合同的费率进行计算,

  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不得超过 60周岁。

  4.2 附加合同的解

  除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并向我们

  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 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附加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 如何申请豁免保险费

  5.1 豁免保险费申 请时效

  您、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或主合同的受益人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的诉讼 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5.2 豁免保险费申

  请

  一、豁免保险费的申请

  您、主合同的被保险人或主合同的受益人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时,应 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合同;

  3. 由我们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7.4)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 书;

  4.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 和资料。

二、如果委托他人申请豁免保险费,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 外,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