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借款人疾病身故定期寿险
2014-09-03 08:48: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者注射毒品(见 7.3); (3)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4)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疾病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 加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见 7.4)。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疾病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疾 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 者受益份额,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 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变更的生效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 时间为准。
您在指定和变更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或者受益份额时,必须经过被 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疾病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 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的义务:
(1) 没有指定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或者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 无法确定的;
(2)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的;
(3)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疾病身 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亦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的,推定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在先。
3.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
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 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须填写领取保险金申请书,
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 7.5);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 被保险人的疾病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 资料。
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时,受托人还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亲笔签 名的授权委托书。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
请领取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未成年人或者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4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
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
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
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我们
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
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单上载明。您在投保时应一次性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
费。
5.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