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豁免保障成本定期寿险
2014-08-28 09:44:3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失能豁免保障成本申请
由您、被保险人或主险合同受益人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保单签发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释义8.4出具的被保险人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连续失能达1年以上,在豁免期间内,申请人应每年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保单签发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释义8.4出具的被保险人当年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若未提交的,我们视同被保险人失能状态终止。
被保险人申请失能豁免保障成本时,我们可要求被保险人在保单签发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根据本附加险合同释义8.4进行鉴定,签署允许我们得到鉴定结果的声明。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2保障成本的豁免
我们在收到豁免保障成本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豁免保障成本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豁免保障成本责任;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豁免保障成本外,我们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申请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豁免保障成本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3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豁免保障成本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何收取保障成本
4.1保障成本
(1)保障成本
我们对本附加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必须随主险合同的保障成本一起收取。本附加险合同年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风险程度及主险合同危险保额决定。每千元���险合同危险保额应收取的年保障成本见附表。如果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需要增加年保障成本的,将会在保险单上批注。
(2)保障成本的收取
在每月结算日,我们按照该月的实际天数收取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每日的保障成本为年保障成本的1/365。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我们每月收取保障成本后,主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按收取的保障成本等额减少。
4.2宽限期
附加了本附加险合同后,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在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在每月结算日零时如果主险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同时支付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保障成本,则自该结算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宽限期。
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主险合同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效力中止
在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
在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5.2效力恢复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
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主险合同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附加险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9周岁。
7.2年龄错误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我们有权更正并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收取以后各月的保障成本。如果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