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龙团体急性病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8-28 09:2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2.3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 额。
2.4 保险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急性病身故保
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急性病事故并在该病发作之日起 7 天内因为该急性病直接原因导致
的身故,包括急性病导致的猝死,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向急性病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给付急性病身故保险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急性病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急性病事故并在该病发作之日起7天内因为该急性病直接原因导致的
全残,我们按照基本保险金额向急性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急性病全残保险金, 我们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全残”是指符合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 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因急性病身故或全残的、或因急性病导致猝死的,
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
(3)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6)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
(7)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其它医疗手术或操作导致的医疗事故;
(8)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不在 此限;
(9) 被保险人美容、视力矫正手术、外科整形;
(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 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被保险人体检、预防性治疗、疗养、康复治疗;
(14)被保险人曾接受治疗或诊断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裂、癌 症,或在保单生效之前患有的被保险人已知或应该知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引发 的事故;
(15)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 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 止,我们向其它权利人退还本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对该被
保险人的责任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Ž保险金申请
3.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 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 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它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它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 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 益人丧失受益权。
除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 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