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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真爱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

2014-08-27 14:50: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 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全残保险金的

  申请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祝寿保险金的

  申请

  在申请祝寿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

  以上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祝寿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 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 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 失。

  赔偿损失范围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我们未及时履行义务当时最近一次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以单利方式计算并支付逾期给付保 险金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 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失踪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宣告之 日为准,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或者其它领取保 险金的人应于知道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本合同的效力由我们双方 依法协商处理。

  3.6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

  定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 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2 保单红利的领

  取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但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分配红

  利: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 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 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 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4)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 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在保险期间内持续有效,不因本 合同效力的中止而中止。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若选择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

  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4.3 保单红利派发

  日期

  本合同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在每个保单年度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

  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

  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2 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