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鼎和营业中断险

2015-01-17 10:11:2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鼎和营业中断险怎么样呢?

  鼎和营业中断险

  投保年龄: 0

  详细条款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

  本条款是《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中断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附加险条

  款。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

  本附加险合同为准。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扩展类

  K01.包括全部营业额条款

  K02.未保险的维持费用条款

  K03.通道堵塞条款

  K04.谋杀等条款

  K05.公众事业设备扩展条款

  K06.遗失欠款账册条款

  K07.恢复保险金额条款

  K08.每月预付赔款扩展条款

  K09.调整保险费条款

  K10.保单取消条款

  K11.不得进入条款

  K12.承包商/供应商条款

  K13.顾客/供应商/承包商条款

  K14.物质损失放弃免赔条款

  K15.关闭营业处所/设施条款

  K16.审计师条款

  K17.通道受阻条款

  K18.炸弹恐吓条款 (只适用于财产利润损失险)

  K19.政府法令条款 (不超过连续10星期)

  K20.营业费用增加条款

  K21.相关性条款

  K22.累积存货条款

  二、规范类

  G01.部门条款

  G02.账目分类条款

  G03.会计师条款

  G04.违反保险条件条款

  G05.错误及遗漏描述条款

  G06.保费调整条款

  G07.保险人90天通知取消保险或拒绝续保条款

  G08.新业务条款

  G09.产量条款

  G10.经营部门条款

  G11.新营业条款

  G12.预付赔款条款

  G13.不具名供应商及顾客扩展条款

  G14.放弃代位权条款

  一、扩展类

  K01.包括全部营业额条款

  在赔偿期限内如果为获得营业收入,被保险人或他人代其在营业处所以外的地点,销售

  货物或提供服务,则有关这项销售或服务所给付或应给付的金额,在计算赔偿期限的营业额

  时应包括在内。

  K02.未保险的维持费用条款

  如本保险合同未承保经营业务的维持费用(根据本保险合同规定对毛利润的定义,在计算

  毛利润时已予减除),在计算本保险合同项下,可以取得补偿的营业费用增加的赔偿金额时,

  只赔偿营业费用增加乘以按毛利润与毛利润加上未保的维持费用之比例所得的那一部分额外

  费用。

  K03.通道堵塞条款

  兹约定,由于邻近营业处所的财产遭受(本保险合同所限定的)损坏,使营业中断或受到

  干扰,因而导致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损失而上述损坏将阻碍该财产的使用或堵塞其通道口,

  则不论营业处所或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内的财产是否遭受损失,这项损失均应视作由于被保

  险人在营业处所使用的财产遭受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本条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均以本保险合同所载条款为准。

  K04.谋杀等条款

  兹约定,本保险合同所列明的“损失”一词应具有下列含义:

  (1)由于营业处所发生传染病,而取消客房预订或不能接受预订;

  (2)在营业处所发生谋杀或自杀;

  (3)旅馆客人由于食用营业处所提供的变质或受病菌感染的食物或饮料而致伤害或引起

  疾病;

  (4)由于营业处所的排水设施及其他卫生设备发生缺陷,遵照主管当局指示,关闭全部或

  部分营业处所。保险人对每次事故损失所引起的本条款项下的索赔,不负责事故发生后头三

  天的损失。被保险人务必注意使一切物件适合其原定用途,并应克尽职责,使营业处所避免

  发生上述意外事件,是保险人负担任何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本条除上述规定外,其他均以本保险合同所载条款为准。

  K05.公众事业设备扩展条款

  兹约定,如未发生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损失,其原因是由于向被保险人营业处所供电,

  供气或供水的发电站,煤气厂或自来水厂不能供应电、气或水,使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指

  定的处所经营的业务中断或受到干扰所致,而不能供应电、气或水是直接由于被保险人获得

  这些供应的发电站或公共供电单位分站的财产遭受的损失(本保险合同的定义)所致,则这项

  损失应视为被保险人在营业处所使用的财产遭受损坏所造成的损失。

  但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不负责任:

  政府、市政或地方当局或供应部门不是单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或保障供应系统的其

  任何部分的有意行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上述任何当局或部门不是单纯出于供应单位的发

  电或供应设施,遭受所保风险造成损坏的需要,而行使其停止,限量或按配额供电、供气、

  供水的权力,因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就上述扩展责任而言,对由于或归因于一种来源或原因

所致的每项损失或一系列损失的赔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