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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施救费用怎么样呢?

2015-01-13 14:04: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阳光施救费用怎么样呢?

  阳光施救费用

  详细条款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一切险附加险条款(2009版)

  扩展类附加条款

  001. 自燃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自燃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损失金额的10%。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2.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在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期间,由于参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的人员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以及因发生抢劫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命令、没收、征用或拆毁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参与人员或其他人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3. 恶意破坏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第三者恶意破坏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除另有约定外,对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玻璃破碎损失,以及盗窃、抢劫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发生本附加条款项下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4. 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自动喷淋系统的突然破裂、失灵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动喷淋系统本身的损失;

  (二)严寒致使自动喷淋系统的破裂造成的损失;

  (三)自动喷淋系统未处于工作状态或废弃期间发生的损失。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5. 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

  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供应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6. 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

  经双方同意,由于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内供应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或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外被保险人所有的上述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7. 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

  经双方同意,由于供应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本保险合同中载明地址外的非被保险人所有的上述设备因意外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8. 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

  经双方同意,由于供应电、水、气及其他能源的设备遭受保险事故致使供应中断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09. 烟熏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烟熏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失或清除污迹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10. 恐怖活动扩展条款

  经双方同意,由于恐怖活动引起火灾、爆炸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但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公共当局没收、临时或永久征用所致的损失;

  (二)由于建筑物临时或永久被非法占据所致的损失;

  (三)由于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所致的损失。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超过主险保险金额的70%。

  每次事故免赔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保险人可解除本附加条款项下的责任,但须提前48小时向投保人签发解约通知书注销本条款。

  本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条款为准。

  011. 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经双方同意,由于暴风、暴雨造成被保险建筑物外部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