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恒利达”企业综合保险
2015-01-12 13:33:2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国平安“恒利达”企业综合保险
产品特色: 提供财产损失保障。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的标的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二)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造成的损失。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及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的损失;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对于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财产因诈骗、窗外钩物行为或其他无明显盗窃痕迹的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保险财产因门窗未锁而遭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代表或其家庭成员、雇员、房客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造成的损失;
(五)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或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六)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失。
详细条款
平安恒利达企业综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凡设有固定场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齐全的企业均可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二条 本条款由财产损失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通用条款四部分组成。财产损失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部分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整个保险合同。本公司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相应部分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为限。
第一部分 财产损失保险
保险财产
第三条 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地点的营业场所内的,被保险人所有或具有保险利益的下列各项财产可以列入本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内:
(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物(包括房屋装修、固定的附属设施,但不包括地基及排水设备);
(二)机器设备、家具及办公设施;
(三)存货及原材料。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列入保险财产范围内:
(一)金银、珠宝、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书、古玩、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以及其它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三)无固定存放地点的财产、运输途中的物资;
(四)船舶、飞机、铁路机车以及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五)动物、植物;
(六)照相及摄像器材、手提电脑、掌上电脑、移动通讯设备、便携式电子设备;
(七)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非生产用个人财产。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盗窃、抢劫。
第六条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第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二)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造成的损失。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及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的损失;
(四)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对于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财产因诈骗、窗外钩物行为或其他无明显盗窃痕迹的行为所致的损失;
(二)保险财产因门窗未锁而遭盗窃所致的损失;
(三)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代表或其家庭成员、雇员、房客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造成的损失;
(五)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