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丽人安康乳腺癌疾病保险
2015-04-02 13:39:5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在合同保障期间内,经医院确诊合同定义的乳腺癌,我们按合同约定给付乳腺癌关爱保险金。
投保年龄:18-6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乳腺癌关爱保险金 | 有 | 若在合同生效起90 日内,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乳腺癌,我们按您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乳腺癌关爱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在合同生效起90 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乳腺癌,我们按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乳腺癌关爱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 年。
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 周岁至65 周岁。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仅限女性。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乳腺癌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乳腺癌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所患乳腺癌;
(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乳腺癌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太平洋丽人安康乳腺癌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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