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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安盛安心伊人长期女性防癌疾病保险怎么样呢?

2015-02-07 12:38:1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工银安盛安心伊人长期女性防癌疾病保险怎么样呢?

  工银安盛安心伊人长期女性防癌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产品特色:女性专属,双倍给付 长期保障,安心相伴 增值服务,额外尊享 身故保障,返还保费 投保便捷,及时给付

  保障期限: 10-30年以下 30年-终身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年龄开始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24 时之前身故,我们 按照下列二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 (3) 的定 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 (4) 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5) 首次诊断为患有恶性肿瘤的(无论一种或多种), 我们将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 “恶性肿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我们已给付身故保险金,则不再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内(含一年),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 瘤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断为患有恶性肿瘤的(无论一种或多种),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予投保人,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 (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五种女性特定癌症 (6) 的定义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首次诊断为患有女性特定癌症的(无论一种 或多种), 我们在按上述第一项规定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同时,额外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100% 给付“女性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的保险责任终止。若我们已给付身故保险金,则不再给 付女性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
原位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年后,按本合同约定的原位癌 (7) 的定义 和诊断标准,被专科医生或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首次诊断为患有原位癌的(无论一种或多种), 我们将 给付原位癌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给付金额为本合同约定保险金额的 25%,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18至55 周岁且身体健康的女性.

  保险期间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身故的 ,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二 、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遗传性疾病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指疾病或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未丧失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含 女性特定癌症)或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 ,我们将向

  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原位癌的, 我们不承担原位癌保险责任。

  详细条款

  工银安盛人寿安心伊人长期女性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投保案例

  张小姐,30岁,在外企打拼多年,薪水虽高但压力非常大。步入而立之年,因为工作节奏快,出差频率高,她常常感到身体疲惫。她从外籍同事处了解到,在国外,女性都非常注意身体保养和健康规划,在工作后都会趁早给自己买一份重疾保险,为自己锁定一份保障。在网络上搜寻比较了一番后,张小姐决定投保工银安盛人寿安心伊人长期女性防癌疾病保险,10年交费,保障30年,保额为20万元,年交保费3,040元。她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 恶性肿瘤保险金:20万元

  · 女性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20万元

  · 原位癌保险金:5万元

  · 身故保险金:最高3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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