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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安盟保险政策性农业险

2015-01-12 13:05:4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减灾措施;

  (九)保险合同约定地点以外所发生的死亡或捕杀;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猪只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在15日(含)的观察期内因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疾病而死亡;

  (二)运输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保险猪只的死亡;

  (三)体重在20公斤(不含)以下的仔猪、四年(不含)以上的外种能繁母猪,五年(不

  含)以上的死亡本地能繁母猪的死亡;

  (四)因年老、有繁殖障碍,患慢性病久治不愈、僵猪、生产性能下降而淘汰宰杀; 3

  (五)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七条 能繁母猪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育肥猪保险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出栏为

  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保险期间以保险合同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八条 保险生猪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为疾病观察期。保险期间届满续保的猪

  只,免除观察期。

  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依据购买价格、饲养成本的一定比例协商确定,并

  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能繁母猪从第二胎起每孕一胎保险金额减少15%。

  保险金额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头

  猪型分类 外地母猪 本地母猪 育肥猪

  保险金额 1000 1000 500

  保险费率、保险费

  第十条 保险费=保险金额×猪型分类费率×投保数量

  保险费(率)一览表

  猪型分类 外地能繁母猪 本地能繁母猪 育肥猪

  保险费率 6% 3.6%

  免赔

  第十一条 每次事故每头育肥猪绝对免赔额为100元。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义务 4

  第十二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

  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

  同自保险人的解约通知书到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解除。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按日比例退还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生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

  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

  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遵守上述约定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扩大部分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

  任。

  第十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如饲养地址、饲养条件变更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

  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大时,被保险人

  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办理变更手续。

  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上述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而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

  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对因未立即通

  知导致保险人无法对事故原因进行合理查勘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因未立即通

  知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护事故现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对于拒绝或者妨碍保险人进

  行事故调查导致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或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损失清单、政府畜牧防

  疫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证明、治疗证明、死亡证明和防疫记录等证明材

  料以及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作为请求赔偿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

  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