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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07 09:06: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急性病发生进行治疗,我们就其实际支出的合

  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 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 以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须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若被保险人已经

  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或其他途径取得补偿,我们给付的金额以该被 保险人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 的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在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见 7.3)治疗,我们均按上

  述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但累计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达到约定的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金额时,我们对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中上述费用仅限于在国内的治疗费用;出境旅游中上述费

  用仅限于在出境旅游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治疗费用。其中国内的药费仅限于基本 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药品,国外的药费仅限于医生处方所指定的药品。

  (三)遗体处理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因急性病发作而致身故,并需进行遗体处理

  (含遗体遣送)的,我们就其实际支付的合理费用给付遗体处理保险金,但最 高给付金额以不超过遗体处理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造成伤害而引起的遗体处理费用中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

  部分,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酗酒(见 7.4)、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7),或驾 驶无有效行驶证(见 7.8)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 7.9)、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热气球、跳 伞、攀岩(见 7.10)、探险活动(见 7.11)、武术比赛(见 7.12)、摔 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特技表演(见 7.13)、蹦极、 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及车辆竞赛等高风险运动;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离开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地点或者乘坐非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 具;

  (11)被保险人既有疾病的急性发作;

  (12)任何以治疗为目的的旅游;

  (13)被保险人及其看护等人员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的行为;

  (14)被保险人患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 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见 7.14)。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保险

  单的现金价值。

  Z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

  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

  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变更自我们

  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之日起产生效力。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除另有约定外,身故保险金、遗体处理保险金以外的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

  被保险人本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