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智尊理财投资连结保险B款怎么样?
2014-08-20 14:27: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您提出保险申请,即视为您授权我们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 本合同保单投资账户的投资风险由您承担,我们不承诺任何投资回报。
|
|||||||||||||||||
5.7 |
理财账户的设立、撤销、改变 |
我们负责设立及管理可供您选择的理财账户。 我们全权负责每个理财账户的投资,并有权委托合法的投资管理人来管理理财账户。 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们可以撤销和变更理财账户。如果我们撤销和变更某个理财账户,我们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您,并指导您将该理财账户下您的资产等值地转入其他理财账户。如果在我们书面通知所注明的时间内,您未将任何书面回复送达我们,我们将该理财账户的资产转入我们指定的理财账户。
|
|||||||||||||||
5.8 |
理财账户单位价格的计算 |
本合同所称的计价日是指我们对理财账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的基准日。计价日由我们确定,但每周至少有一个计价日(若遇证券交易所休市,则该次计价日取消)。 我们在计价日对理财账户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以确定当时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和买入价。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和买入价按下列方法计算: 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理财账户资产总额-理财账户负债总额)÷理财单位总数 理财账户单位买入价 = 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 × (1 + 理财账户单位买入卖出差价) 其中: (1)理财账户资产是指该理财账户中所拥有的以市场价格计算的资产,其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2)理财账户负债是指理财账户运作过程中应支付的交易费用、资产管理费(详见5.9款)及法定税费等; (3)理财账户单位买入卖出差价为2%。
|
|||||||||||||||
5.9 |
资产管理费 |
在每一计价日,我们将从每个理财账户中收取资产管理费。 资产管理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资产管理费 = (自前一次计价日到当次计价日所经过的天数)/365 × K% × 当次计价日理财账户资产净值 其中,K%是指本合同所列不同理财账户的年度资产管理费率,且K%值不超过2%。 我们保留调整资产管理费率的权利,调整时须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在费率变动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
|||||||||||||||
5.10 |
保险单月费用
|
保险单月费用包括保险单管理费、本合同及其附加险的风险保险费。 本合同不收取保险单管理费和风险保险费。 在保险单月费用处理日,我们从您的保单投资账户中按该日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以理财账户单位数的形式收取当月(保单月份)的相关费用。如果本保单拥有多个投资账户,我们将根据每个投资账户价值占所有投资账户总价值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账户所需扣减的保险单月费用。
|
|||||||||||||||
5.11 |
部分提取和退保手续费 |
若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选择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或退保,我们将按下列方法收取部分提取或退保手续费:
部分提取或退保手续费金额 = 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或退保时保单投资账户价值 × 上述对应手续费比例 从第2个保单年度开始,在每个保单年度内,如果该保单年度累计部分提取金额之和或累计部分提取加退保总金额之和超过历年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对于超过上述10%的金额,我们才收取手续费;对于不超过上述10%的金额,我们免收手续费。 其中,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或退保时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根据收到完整有效的部分提取或解除合同申请书后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
|
|||||||||||||||
5.12 |
理财账户的资产评估和交易的暂停和推迟 |
当理财账户所投资的主要资本市场关闭或其交易被限制、暂停时,我们有权暂停理财账户资产的评估和交易。 若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可能导致您或其他投保人遭受严重经济损失,我们有权推迟该保单投资账户价值的提取(但因给付保险金引起的提取除外)。推迟时间以我们收到您书面申请之日起的六个月为限。
|
|||||||||||||||
6 |
如何进行部分提取以及投资账户的转换 |
||||||||||||||||
6.1 |
部分提取 |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您可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在提取时,您需书面指定从每个保单投资账户中提取的金额;若您未指定,我们将按每个投资账户价值占所有投资账户总价值的比例提取您指定的金额。 在您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的同时,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第5.11条约定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直接从部分提取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中扣除。 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同时,提取后每个投资账户的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额度,否则我们将该投资账户的价值余额与申请提取的金额一并退还予您。若提取后各投资账户的价值余额均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额度,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其中,部分提取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根据收到完整有效的部分提取申请书后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
|
|||||||||||||||
6.2 |
投资账户的转换 |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您可向我们书面申请将本合同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转入其他投资账户。在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我们对前12次投资账户的转换不收取手续费,对以后每次账户转换收取手续费50元。 我们保留未来调整投资账户转换手续费金额的权利,如果我们要行使该项权利,须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我们在收到投资账户转换申请书并核实后根据下一个计价日的单位卖出价进行投资账户的转换。转换时,我们以转出账户的单位卖出价卖出理财单位,将所得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以转入账户的卖出价买入相应的理财单位。 理财单位转出后,若该投资账户的当日价值余额小于我们规定的最低限额,我们将把该投资账户的价值余额全部转到转入账户中。转出账户的账户价值根据我们收到投资账户转换申请书并核实后的下一个计价日的单位卖出价与该投资账户转出后剩余的理财单位数计算。
|
|||||||||||||||
7 |
合同解除 |
||||||||||||||||
7.1 |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完整有效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并按照本合同第5.11条约定向您收取一定的退保手续费。 其中,保单投资账户价值根据收到完整有效的解除合同申请书后下一个计价日的理财账户单位卖出价格计算。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
8 |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
||||||||||||||||
8.1 |
合同效力的中止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保险单月费用处理日如果本合同的保单投资账户价值不足以同时支付主合同及其所有附加合同的保险单月费用,则本合同以及其附加合同自该日起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保单投资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单月费用,我们将通知您追加保险费。
|
|||||||||||||||
8.2 |
合同效力的恢复 |
您可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内提出复效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追加足够的保险费,本合同自您追加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恢复效力;我们将您的追加保险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转入您的保���投资账户,并从您的保单账户中扣除截至合同效力恢复当时您所欠交的保险单月费用。 若本合同持续效力中止满2年,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将向您返还保单投资账户价值。同时,本公司不再接受恢复本合同效力的申请。
|
|||||||||||||||
9 |
合同效力的终止 |
||||||||||||||||
9.1 |
合同效力的终止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2)被保险人身故; (3)本合同满期; (4)因本主合同或其附加合同其他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
|||||||||||||||
10 |
如实告知 |
||||||||||||||||
10.1 |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