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呢?
2015-05-27 13:30: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产品特色: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 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 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 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保障期限:10-30年以下 30年-终身
缴费方式:年交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保 额 | 说 明 |
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的7% | 每满两周年时仍生存,可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
满期生存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的2倍 | 若合同期满时仍生存,可获得2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生存金10万元。 |
身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的2倍 | 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指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60周岁。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详细条款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0岁男孩,投保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75元。
图例分析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注: 以上案例数据不含红利分配所产生的相关利益。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特提醒客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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