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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超级随心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11 09:34:3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满期日[7]二十四时止。

  1.5 起始年金领取年龄

  本合同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为四十周岁至七十周岁,您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任一年龄作为起始年金领取年龄,经我们同意后在保险单中载明。

  1.6 年金领取方式 本合同提供年度领取和月度领取两种年金领取方��,您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之一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7 年金类型 本合同提供A 型和B 型两种年金类型,分别对应平准型年金和递增型年金。您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之一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1.8 犹豫期 为保护您的权利,请在保险合同送达或寄达于您时书面签收。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十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务必认真审视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须填写合同终止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收到合同终止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我们会向您无息全额退还本合同及所附的附加合同的全部已交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撤销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及其所附的附加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本合同及所附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责任。

  1.9 合同终止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 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向我们申请撤销或解除本合同;

  (2)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

  (3)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4)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二年内(含二年),您未与我们就本合同效力恢复达成一致的;

  (5) 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1)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 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8](不含满期日)仍然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按如下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①若您选择的年金类型是A 型(即平准型年金),每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为基本年金金额[9];②若您选择的年金类型是B 型(即递增型年金)且年金领取方式为年度领取,首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为基本年金金额,此后每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在上个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的基础上递增基本年金金额的5%。③若您选择的年金类型是B 型(即递增型年金)且年金领取方式为月度领取,自首个年金领取日起以每十二个年金领取日为一个周期,首个周期内各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为基本年金金额,此后每个周期内各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在上个周期内各年金领取日给付的年金金额的基础上递增基本年金金额的5%。

  2) 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累计应交保险费[10]的103%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含当日)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3%与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总额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我们累计已给付的年金总额超过了您累计已交保���费的103%,我们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上述应交保险费和已交保险费均不包括根据次标准体费率计算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也不包括非年交方式下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

  (2) 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2.2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在首个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自杀[11],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2];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5]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款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额约定也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