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014-11-06 09:50:4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零四个保险单月份,按月付年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80%
当月付年金给付期间的保险单月份数第二百零五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十六个保险单月份,按月付年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85%
当月付年金给付期间的保险单月份数第二百十七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二十八个保险单月份,按月付年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90%
当月付年金给付期间的保险单月份数第二百二十九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四十个保险单月份,按月付年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95%
本合同的月付年金给付年限为二十年,若在月付年金给付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年金。
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红利是非保证的。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首个法定会计年度起,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尚未分配的红利是不保证的。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的各年度,若本公司决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按下述增值红利的形式分配;在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始及以后的各年度,若本公司决定本合 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按下述现金红利的形式分配。
(1)增值红利:该红利将于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给付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身故,则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累积的增值红利将与身故保险金一同给付予健 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2)现金红利:该红利将以现金的方式给付予被保险人。现金红利的处理方式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所选的为准,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根据本公司的规定,提出变更现金红利处理方式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在本 合同上批注后生效。
本公司每年将向投保人邮寄有关红利的通知书和业绩报告,以方便投保人了解红利金额和派发时间。
基本保险金额×195%
第二百二十九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四十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90%
第二百十七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二十八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85%
第二百零五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十六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80%
第一百九十三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百零四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75%
第一百八十一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九十二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70%
第一百六十九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八十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65%
第一百五十七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六十八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60%
第一百四十五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五十六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55%
第一百三十三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四十四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50%
第一百二十一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三十二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45%
第一百零九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二十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40%
第九十七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一百零八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35%
第八十五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九十六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30%
第七十三个保险单月份至第八十四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25%
第六十一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七十二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20%
第四十九个保险单月份至第六十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15%
第三十七个保险单月份至第四十八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10%
第二十五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三十六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05%
第十三个保险单月份至第二十���个保险单月份
基本保险金额×100%
首个保险单月份至第十二个保险单月份
月付年金金额
月付年金给付期间的保险单月份数
友邦[2009]第0116号
保险条款
1
本合同的月付年金给付年限为二十年,若在月付年金给付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则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不再给付
年金。
第三条 月付年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月付年金给付期间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五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的首个 保险单月份开始,本公司将于该期间每个保险单月份的月末给付该月月付年金予被保险人。月付年金给付期间的同
一保险单年度内各保险单月份的月付年金金额保持不变,其中,首个保险单月份的月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