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10-30 10:08:4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 投保人或受益人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 程度的除外。
10.3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申请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养老金申请在申请养老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合法退休证明。
离职保险金申请在申请离职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投保人出具的被保险人离职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有关证明和资料。
10.4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五日内作出 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 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 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本公 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10.5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的,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知悉解除合同事宜的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
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的现金价值13.4 通
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投保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的现金价值通过投保 人账户退还各被保险人。
对于被保险人已经开始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养老金的,投保人不得行使本条规 定的合同解除权。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2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2.1 年龄确定与错误
处理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
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本公司有权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年 龄调整养老金的领取金额。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被保险人实领养老金高于应领 养老金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被保险人退回多领的养老金,或者在 以后给付养老金时扣除,直至扣清后再按正常养老金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被保险人实领养老金低于应领 养老金的,本公司将应领养老金与实领养老金的差额退还被保险人。
12.2地址变更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 司。投保人不作上述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通讯地址向投保人 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
12.3合同内容的变更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内容。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 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 更协议。
12.4争议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
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