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赢利宝B款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0-28 09:25: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食或注射毒品(释义八);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九),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一)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释义十二);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双倍给付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释义十三)的影响;
(7)被保险人���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被保险人精神错乱;
(9)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任何恐怖分子行为(释义十四);
(14)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5)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6)被保险人进行潜水(释义十五)、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释义十六)或探险活动(释义十七);
(17)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释义十八)表演;
(18)被保险人进行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赛车运动、驾驶卡丁车;
(19)被保险人从事下列职业活动时遭受的意外事故:
矿业采掘业(不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林业(不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
海上作业人员受训新兵
桥梁工程人员石棉瓦操作工
特种部队液化气油罐车司机及随车工人
武器弹药研究及管理人员变压器操作工
高速公路、隧道、地下铁工程人员拉线安装塔架工人
救难船员消防员
潜水员液化气体制造工人
职业运动员水坝工程人员
海湾、港口工程人员电缆、架空线操作及维修人员
爆炸品制造和爆破工作人员军校、警校学员
交通及防暴警察武打和特技演员
架空作业者战地记者
前线军人烟囱清洁工
酸类制造工驯兽及饲养人员
发生��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无受益人或受益人丧失受益权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应予给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则本合同按第三条的约定处理;但若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本公司不予给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十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十一条 投保年龄和保险期间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六十岁。
本合同有效至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满期,并以保险单所载的满期日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1)投保人于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