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2014-09-30 09:35: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付金额不超 过累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发生终止性事件的,给付累
积到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的累积红利,但若在上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至发生终止性事件期间已经领取过红利的,本公司将予以扣除。
(2)交纳保险费:红利作为保险费(本公司不收取任何管理费)转入相应账户, 等额增加相应账户的账户余额。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方式(1)办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 并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 利。
6 保险费的支付
6.1 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支付或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共同支付。
经本公司同意,在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定期或不定 期、定额或不定额地支付保险费,但平均每一被保险人每次支付的保险费不 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
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在扣除管理费后,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分别计入公共账 户、相应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和未归属部分;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 费在扣除管理费后,计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
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公共账户余额转入指定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本 公司不再收取管理费。 管理费的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须符合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7 被保险人的变动
7.1 被保险人的变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因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
动 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的次日零时起,开 始对新增的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以外的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 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对相应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时终 止。本公司将向该被保险人退回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对应的 红利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中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分 别转入公共账户和公共账户对应的红利账户,本公司同时注销该被保险人的 个人账户及对应的红利账户。
(3)本合同的参保人数或参保比例不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 定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公共账户的现金价值 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对 应的红利账户余额;向被保险人退还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对 应的红利账户余额。
8 减保选择权
8.1 减保选择权 本合同生效后,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减少公共账户余额或未到养
老保险金领取日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减少的金额由 投保人在申请减保时确定。 本合同生效后至养老保险金领取日前,被保险人可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减 少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账户余额,减少的金额由被保险人在申请减保时 确定。
对于要求减少的金额不超过其当时对应账户余额 15%的,本公司不收取任何 费用;对于要求减少的金额超过其当时对应账户余额 15%的,本公司将对超 过部分收取减保手续费。
本公司自收到减保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在扣除减保手续费后向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退还减保金额,减保后,相应的账户余额按申请减少的金额等额减少。 减保选择权每一保单年度至多行使一次。
9 合同解除
9.1 投保人解除合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
同的手续及风 供下列资料:
险 (1)本保险合同;
(2)投保人单位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 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公共账户的现金价值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 额、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 向被保险人退还其个人账户已归属部分的现金价值及对应的红利账户余额。 被保险人已到养老保险金领取日的,本公司不接受投保人为该被保险人的退 保申请。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年龄和性别确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 定与错误处理 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和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投保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