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吉利金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5 08:30:2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泰吉利金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3.1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附表所列第一级残疾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一点零五倍给付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前述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两者,我们仅按其中一项保险金的约定给付;若被保险人同时导致一项以上的第一级残疾程度的,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给付仍以一项为限。
3.2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另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3.3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每届满一周年之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对应的给付比例所得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交费期间对应的给付比例如下:
当交费期间为5年的,给付比例是6%;
当交费期间为10年的,给付比例是12%;
当交费期间为15年的,给付比例是18%;
3.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我们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即行终止。
国泰吉利金福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2009.9
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是保险合同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特别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阅读时尤其注意。为帮助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请您认真阅读下列【重要提示】,具体内容请以【条款内容】为准。
【重要提示】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犹豫期 …………………………………………………………………………………………… 2.5
您书面签收本保险合同的次日起十日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您认为本保险不适合您,您可以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保障 ………………………………………………………………………… 3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三、生存保险金四、满期保险金
红利分配 …………………………………………………………………………………………… 4
您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的盈余分配,本合同采取累积生息的方式给付红利。
宽限期 …………………………………………………………………………………………… 7.2
对于续期保险费,如您因故未能按时交付的,自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我们仍然承担保险责任。
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 9.2
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受益人有权向我们申请保险金,申请保险金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我们会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
退保 ……………………………………………………………………………………………… 13.1
犹豫期过后,您还享有退保的权利,但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请您慎重考虑。
※ 您应履行的义务
如实告知 …………………………………………………………………………………………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