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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09-24 10:07:2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生存 满期生存金 返还保费

   一、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在每个保险单年度末,我们按照生存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未领取上述生存保险金,则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我们的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

  按我们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被保险人申请给付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被保险人。

  二、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满期,本合同终止。我们按满期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满期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意外事故身故或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身故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四、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相当于一倍身故保险金额作为意外身故保险金。

  五、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且身故时被保险人已年满六十周岁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相当于三倍的身故保险金额作为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六、保险费返还

  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无息向您返回所有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净额的较大者。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本合同终止。我们无息向您返回所有已交保险费。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金保顺B两全保险(分红型) 感谢您选择了光大永明人寿。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本条款,在阅读本条款前,请您注意阅读提示和说明。 阅读提示:

  您所享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 第 八 条

  红利领取方式······································································································ 第 十 一 条 签收保险合同后十天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如实告知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