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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09-19 10:42:2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怎么样?

  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2.3.1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不承担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保险责任,但无息全额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2.3.2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至6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当日)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的 3 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但不超过基本保额与200 万元人民币之和,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3.3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条款

  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条款

  (2011年3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险费

  ™ 被保险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 您有退保的权利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请您认真阅读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通讯地址变更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 分红是不确定的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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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6.现金价值权益11.4保单周年日

  1.1合同构成6.1现金价值11.5意外伤害

  1.2合同成立与生效6.2保单贷款11.6醉酒

  1.3投保年龄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11.7毒品

  1.4犹豫期7.1效力中止11.8管制药品

  2 . 我们提供的保障7.2效力恢复11.9酒后驾驶

  2.1基本保额8.犹豫期后的合同解除11.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2保险期间8.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11.11无有效行驶证

  2.3保险责任9.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1.12机动车

  2.4责任免除9.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11.13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 .保险金的申请9.2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11.14现金价值

  3.1受益人制11.15潜水

  3.2保险事故通知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11.16攀岩

  3.3保险金申请10.1年龄性别错误11.17探险

  3.4保险金给付10.2未还款项11.18武术比赛

  3.5法院宣告死亡的处理10.3合同内容变更11.19特技表演

  3.6诉讼时效10.4合同效力终止11.20保险事故

  4 .保单红利10.5地址变更11.21不可抗力

  4.1保单红利的确定10.6争议处理11.22申请人

  4.2保单红利的领取11. 释义11.23法定有效身份证明

  5 。 保险费的交纳11.1保单年度11.24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5.1保险费的交纳11.2周岁11.25现金价值净额

  5.2宽限期11.3全残11.26本合同约定利率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百年财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A 款合同”。

  ⒈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副本、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

  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我们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 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 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