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康寿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2014-09-15 14:43: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的计算公式为:
退保金 =您申请退保当日 保险单所对应的现金价值 + 现金红利累计金额 (如果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本息(如果有)- 欠交的保费及利息(如果有)
11.4.3. 申请退保
申请退保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如下:
1.保全业务申请书;
2.投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保险合同;
4.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若我们要求该授权委托书须公证的,受益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11.5.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于下述情况之一出现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65周岁当年的保单周年日之前永久完全残疾;
2. 因本合同其它条款所列情况合同终止情况出现而终止。
3. 因本合同所附附加险“中新大东方附加康寿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12. 如实告知义务
12.1.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已经向您明确说明了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您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有关被保险人的询问事项,您应当核实后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仅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
12.2. 被保险人年龄确定错误处理
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如果我们发现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限制,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扣除未还款项后的余额,并且无论解除前是否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均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但是如果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后,我们发现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限制,我们不会解除保险合同并按以下(2)、(3)款办理。
(2)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的保险费少于应交的保险费,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如果已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的保险费多于应交的保险费,我们将无息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13.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不能达成仲裁协议的,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 释义
14.1. 周岁
指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按照公历的年、月、日,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计算的年龄。
14.2. 永久完全残疾
永久完全残疾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定义为:
(1)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维持生 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1);
(2)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2);
(3)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6)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7)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注3);
(8) 咀嚼或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4)。
注:
注1: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注2: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零点零二,或视野半径小于五度,并由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注3: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注4: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