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三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2014-12-18 11:28: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复星保德信三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适用年龄:0~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全残 生存
复星保德信三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责任
2.4.1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不含十八周岁生日)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
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您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扣除我们已
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生日)身故,我们将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11.5);
(3) 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的105%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4.2 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不含十八周岁生日)发生全残(见11.6),我
们将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您已支付的本合同的保
险费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生日)发生全残,我们将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全残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
(1) 该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2) 被保险人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 您已支付的本合同保险费的105%扣除我们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4.3 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如被保险人在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生存,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首
期生存保险金,首期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给付日之前的保单年度保险金额的6%。此后,如被保险人于每个
保单年度的最后一日二十四时生存,我们将每年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等同于该保单年度保险金额6%
的生存保险金。
本合同的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存保险金,将留存于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见11.7),以年复
利方式累积生息,并在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留存于本公司的生存保险金与
累积生息将不参与红利分配。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见11.8)、 酒后驾驶 (见
11.9);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的除外;
(4)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
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情形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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