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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金苹果两全保险(分红型)D款

2014-12-04 11:32: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此日期我们将在批单或批注上载明。

  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 还给您。

  第 3 章 红利

  3.1 红利的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享有分红权益。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

  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 红利分配方案,但红利是不保证的。

  我们将每年向您寄送红利派发通知书。

  3.2 红利的领取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领取红利:

  1、 现金领取; 2、 储存生息:红利将储存在本公司,按照红利储存利率(见 12.8)以年

  复利方式累积,在您申请领取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如果您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3.3 红利领取方式的 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经我们审核同

  变更 意并在本合同上批注或出具批单或与您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后生效。

  第 4 章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金额、缴费期间和缴费方式将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费按照我们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您与我们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

  本合同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为一次性缴纳。

  第 5 章 保单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借款。每次申请借款时,累计借款金额本金和利息(见 12.9)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

  我们将对您的保单借款通过年复利方式进行计息:我们将于每月第一个营 业日公布借款利率,该借款利率不会超过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六个月贷款利 率上浮 0.25%。您应于每个保单周年日前缴纳借款利息,至借款金额全部 偿清时止;若逾期未付,则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利息将并入借款金额中计算 利息。

  若您尚未偿清的保单借款本金及利息等于或超过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 同效力中止。

  第 6 章 合同效力的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将不分配红利,且不承担保险责任。

  和恢复(下称“ 复 效” )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 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将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第 7 章 保险金的给付

  7.1 请求给付保险金 本合同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

  的诉讼时效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7.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或保险金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 外。

  7.3 保险金受益人的 本合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

  指定与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

  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以确定受益顺序 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如 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您或被保险 人未重新指定受益人的,对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 比例享有。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 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 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 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 险人同意。

  本合同满期时,我们将应付的满期保险金支付给生存的满期保险金受益人。 如果没有指定满期保险金受益人,或所有满期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 身故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则本合同应付的满期保险金将支付 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 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