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款)有什么不同?
2014-09-18 09:17: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5 页
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 款)(2005)
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二年以上
(含二年)保险费的,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
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
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三部分 如何支付保险费
3.1 保险费的支付及宽
限期
您可选择本合同提供的交费方式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单中约定。若您选择一次交清方
式,保险费应在保单生效日之前一次付清;若您选择分期交费方式,保险费支付期应于
保险单中约定,首期保险费应在保单生效日之前支付,其余各期保险费应在保险单中所
载的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当
期应交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
对于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
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您仍未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
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受益人(1) 全残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
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
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
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
益人丧失受益权。
4.2 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
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
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4.3 保险金申请 (1) 全残保险金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我们���定或认可的医院[14]的专科医生[15]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 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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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众恒佑定期寿险(B 款)(2005)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需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
人的死亡证明;
4) 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必须提供可证明其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4.4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