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014-09-16 09:21:2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第二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自其身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所有具有均衡保险费的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
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第二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则我们自第二被保险人全残并经我们确认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在其全残持续期内,豁免主合同及其所有具有均衡保险费的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主合同、本附加合同及所有获豁免保险费的附加合同继续有效,但合同保险计划不得变更。一旦开始豁免保险费,则所有非均衡保险费的附加合同将随即终止。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全残豁免保险费责任终止。
阅读提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
u 您有权解除合同………………………………………………………………………………5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受益人的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3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6.1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7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3.1保险金的申请
1.1 合同构成 3.2保险金给付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3.3诉讼时效
1.3 投保年龄 4 保险费的支付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4.1保险费的支付
2.1 基本保险金额 5 合同解除
2.2 保险期间 5.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3 保险责任 6 合同效力终止
2.4 责任免除 6.1合同效力的终止
3 保险金的申请 7 释义
中意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09]第115 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
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可以附加于我们供您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如您申请投保本附加合同,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订立本附加
合同。主合同的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
合同为准。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附加合同成立。
本附加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 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
以该日期计算。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
定的保险责任。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本附加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 载明。如果该基本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2.2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