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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人寿团体定期寿险(GTL)怎么样呢?

2015-05-13 13:12:5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同意后,可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并在本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后生效。

  第十七条 通讯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作前述通知时,本公司按投保单所载的最后通讯地址发送通知,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 资料提供

  投保人应保存并提供给本公司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资料,详细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交费金额以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

  第十九条 年龄或性别错误的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填明,若发生错误,则按下列规定办理:

  1、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或性别不符合本公司对本险种接受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要求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如果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或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没有解除本合同,则我们不再依据前款约定行使解除权。

  2、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将按实缴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3、若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的保险费多于应缴的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本合同。但已经提出索赔申请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要求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及其它保险凭证;

  3、投保人证明文件;

  4、保险费缴付凭证;

  5、本公司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当日(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 24时起终止。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后十日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始无效,我们将向投保人退还所有已缴的保险费。投保人自收到本合同十日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释义

  团体: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职业工会等。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正常工作: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表,在办公场所参加全职工作,在工作期间积极有效分配时间和精力完成自己所在的职业和岗位的职责。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 双目永久完全①失明的②;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③;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④;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

  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⑤。

  注:

  ①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②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公司指定的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③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④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