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龙瑞定期寿险
2015-05-13 11:40:5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8.3 | 未还款项 | 本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投保人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本公司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但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8.4 | 合同内容变更 | 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8.5 | 地址变更 |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
8.6 | 争议处理 | 本主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主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9 | 释义 | |
9.1 | 本公司 |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2 | 保单年度 | 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的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24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 |
9.3 | 保险费应交日 | 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
9.4 | 周岁 | 指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1年增加1周岁,不足1年的不计。 |
9.5 | 全残 |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下列残疾项目之一: (一)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1); (二)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三)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四)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五)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六)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2); (七)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3); (八) 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 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本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上述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180日后,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