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10 13:53: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英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中英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
(中英人寿[2009]200号,2009年8月向保监会备案)
第一部分 责任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单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准。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团体(释义1) 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之配偶或子女,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生效,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或批注所载明的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终止日二十四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该保险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变更后的保险金额在批注或批单上载明。
第六条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未成年人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时,因被保险人身��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第七条 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费以本公司核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险金额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公司保留每年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释义2)导致身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照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九条 责任免除
如果在下列期间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3);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5),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6)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释义7)退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将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部分 保险金给付条款
第十条 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重新指定受益人的,对该受益人应得份额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