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B款团体定期寿险怎么样?
2014-09-09 09:14: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
二、 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期间不满一年的,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附极短期费率表收取保险费。
第四章 保险金申请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 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 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 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第九条 诉讼时效 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一、疾病身故保险金 在申请疾病身故保险金时,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 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2.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被保险人身份关 系证明;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 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及户口注销证明;
4. 疾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 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二、疾病高残保险金 在申请疾病高残保险金时,疾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 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2. 疾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 疾病高残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本公司如果认为需要,可对被保险人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费用由本公 司承担。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一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 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自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 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五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变动 一、 投保人因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本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相应保险费后,签发相应批单作为本合 同附件,并自批单所载明的生效日零时开始对增加的被保险人 承担保险责任。新增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和首批参保 人员的终止时间相一致。 除另有约定外,极短期保险费 = 年交保险费 ×极短期收费比例。
二、 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它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 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次日零时起终止。如投保人要求的 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在通知到达日之后,则本合同对该被保险 人的保险责任自通知注明的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零时起终止。 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未满期保险费。
三、 若被保险人少于 5 人或参保比例不足 75%投保的,本公司有权 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十三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 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 址发送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四条 合同内容变更 投保人变更本合同的,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 并在本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加以批注,或由投保人和本公 司订立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后生效。
第十五条 投保人解除合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