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投保人豁免保费定期寿险
2014-09-04 09:46: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的证明和监护人 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
3.3 诉讼时效 申请人向我们申请豁免保险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 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
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单上载明。
您在投保时应一次性交纳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4.2 续保 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前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工种状况进行审核,
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同意您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决定。
如果我们同意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且在本附加合 同期满日前未收到您停止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书面申请,我们将为您自动办理相 关续保手续,新续保的附加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有效期为 1 年。
如果我们认为需要变更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才能同意您继续投保本附加合 同的,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期满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您接受变更本附加合同约 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且在书面通知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我们将按变更 后的继续投保条件为您办理相关继续投保手续,本附加合同自期满日次日起延续有 效 1 年。您不接受变更继续投保条件的,本附加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如果我们做出不同意您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决定的,我们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 附加合同自期满日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我们同意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或您签字同意接 受变更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承保条件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则自本附加合同期满日 次日起 60 日内为新续保合同交费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 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之后您仍未交 纳新续保合同的保险费,则我们视同您自动放弃继续投保本附加合同的权利,本附 加合同自宽限期期满日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5. 合同解除
5.1 您解除合同的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要求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手续及风险 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附加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未满期经保险费。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效力终止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 被豁免合同效力终止;
(2)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合同效力终止情况。
6.2 适用主合同条 主合同订立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款 (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 年龄性别错误;
(3) 未还款项; (4) 合同内容变更; (5) 联系方式变更; (6) 争议处理; (7) 保险事故鉴定。
7. 释义
7.1 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
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例如,出生日期为 2000 年 9 月 1 日,2000
年 9 月 1 日至 2001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0 周岁,2001 年 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为 1 周岁,依此类推。
7.2 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猝死不属 于意外伤害。
7.3残疾本附加合同所指的“残疾”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造成下列残疾程度
之一的: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1)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2)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3)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 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9、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 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5)
10、十手指缺失的(注 6)
11、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2、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13、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