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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2014-09-03 11:14:4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下列两项金额之和:

  ① 保险金额的10%;

  ② 您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v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v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C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v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v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险费自动垫交

  6.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性别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联系方式变更

  8.7 争议处理

  8.8 保险事故鉴定

  9. 释义

  9.1 保单年度

  9.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9.3 周岁

  9.4 有效身份证件

  9.5 意外伤害

  9.6 毒品

  9.7 酒后驾驶

  9.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9 无有效行驶证

  9.10 机动车

  9.11 现金价值

  9.12 利息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吉祥相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及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见9.1)、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9.2)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3投保年龄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9.3)计算。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