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人寿附加守护天使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
2014-12-18 11:41:5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7.7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7.8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
8.1 身故家庭收入保险金的申请人为身故家庭收入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身故家庭收入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 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3)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见释义)、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8.2 全残家庭收入保险金的申请人为全残家庭收入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全残家庭收入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 ��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4)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 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相关关系证明(如有需要)。
8.3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8.4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8.5 上述相关医疗证明和资料,我们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留存复印件,原件返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
8.6 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允许外��我们将保留进行医学鉴定或核实的权利。
第九条 诉讼时效
9.1 申请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即行终止:
(1) 您于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按约定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
(2) 主合同解除或终止;
(3) 主合同转换成减额交清保险;
(4) 本附加合同期满;
(5) 本附加合同因法律规定或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十一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1 如您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 保险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11.2 如您在犹豫期(见释义)内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本 附加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11.3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 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11.4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第十二条 释义
12.1 全残: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多项者:
一 |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 |
二 |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三 |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四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
五 |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
六 |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
七 |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 |
八 |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 4) |
注:
1. 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 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 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 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 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 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 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 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