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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龙团体一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2014-08-28 08:57: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君龙团体一年定期寿险有什么不同?

  君龙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人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保险合同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导致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并经并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我们按保险合同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终止。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君龙团体一年定期寿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C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2.4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4.1

  v 投保人有变动被保险人的权利。..。..。..。..。..。..。..。..。..。..。..。..。..。..5.5

  C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投保人及时通知我们。..。..。..。..。..。..。..。..。..。..。...3.2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投保人慎重决策。..。..。..。..。..。..。...4.1

  v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5.1

  v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投保人注意。..。..。...6

  C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投保人仔细阅 读本条款

  条 款 目录

  1.投保人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投保年龄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与续保

  2.2 基本保险金额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 限制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失踪处理

  3.6 诉讼时效

  4.合同解除

  4.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 续及风险

  5.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本公司解除权的限制

  5.3 年龄错误

  5.4 资料的提供

  5.5 被保险人的变动

  5.6 地址变更

  5.7 争议处理

  5.8 合同内容变更

  6.释义

  6.1 团体

  6.2 父母

  6.3 子女

  6.4 继子女

  6.5 周岁

  6.6 毒品

  6.7 酒后驾驶

  6.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

  驶

  6.9 无有效行驶证

  6.10 机动车

  6.11 未满期净保险费

  6.12 保险事故

  6.13 手续费 附表:全残项目表

  (2009 年9月经保监会核准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投保人与我 们之间订立的“君龙团体一年定期寿险保险合同”。

  Œ投保人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 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它投保人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

  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3 投保范围 (1)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我们

  投保本合同。

  (2)被保险人:���我们同意,团体所属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被保险人 的父母、子女或继子女,经我们同意并经记载于保险合同上,可作为附属被保 险人参加本合同。

  1.4 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满期日的24时止。

  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满期日的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续保,经我们同意 后,续保的生效日期以合同满期日的次日零时为准,每次续保保险期间为一年。

  2.2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2.3 未成年人身故保

  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 额。

  2.4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