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4S店合作搭售车险:潜规则何时能打破?
2016-09-12 14:45: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罗老师:“要不买车时,为啥车价压得很低呀,他就是从保险、装饰装具等上面挣钱,为什么指定保险?保险跟收车的4S店有协议,车出事故啥的能监测到,贷款车一般都装着GPS呢,指定保险他能控制住。”
就这样4S店和保险公司联手合作,通过划定车险企业范围,或设定续保期限等等潜规则从客户身上赚走不少钱。谁来打破潜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31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省保险行业协会法务主管于浩:“限制客户的选择权本身来讲就是不对的,不管是不是保险公司出面跟他们说的,无论是谁他也不能限制你三年之内不许变,这种限制应该是不合法的。”
于浩说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有的4S店或者车商本身具有做保险业务的资质,或者是跟几家保险代理中介机构合作,这些都不是专业保险公司,属于兼业代理范围。从行业监管看,国家对这一领域暂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于浩:“如果是保险公司我们行业监管可以直接对它有一种约束,但是现在它做的实际上是以它自己的名义销售保险,不是保险公司要求你必须在我这儿投保。正常给的也不叫返点,叫手续费。按照现在行业成文的规定,应该是交强险4%,商业险15%。”
值得肯定的是,随着汽车市场的激烈竞争,类似的潜规则越来越站不住脚,想要留住客户就得做好服务,这一点大的汽车经销商心里更明白。省消协投诉部主任廉莙最后呼吁打算买车的朋友,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实际需要购买车险,对“捆绑搭售”的潜规则说“不”。
廉莙:“消费者遭遇到商家所提供的是某一种或某一特定险种的服务,同时收取的费用明显高于同行业收费标准,消费者可以据此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担负着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来主张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